中国日报网6月25日拉萨电(记者达穷 华旦尼玛)2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表彰决定,授予《西藏贫困与反贫困问题研究》等4项成果为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西藏百年经济史》等10项成果为二等奖,《扎巴艺人及其<格萨尔>说唱本研究》等15项成果为三等奖。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小宁介绍,2021年10月12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藏政办发〔2021〕31号)。办法规定,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高奖项,评奖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奖项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报告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推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有突出贡献的成果,设特等奖。
据李小宁介绍,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具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涉及哲学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走在了学术前沿、填补了研究空白,具有引领和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的重大价值,充分体现了文化传承发展的特点,体现了为人民做学问的思想等特点。
(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