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10月1日拉萨电(记者达穷 华旦尼玛)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昨日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措施》共6个方面29条,包括城乡困难群众帮扶政策4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帮扶政策8项,稳岗就业帮扶政策6项,促进消费帮扶政策3项,金融帮扶政策3项,以及5项工作要求。
据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旦增伦珠介绍,这“29条”政策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支持领域,重点解决“补给谁”的问题。聚焦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降低成本、刺激消费、保通保畅、复工复产、民生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纾困扶持对象。比如,在前期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的基础上,再次对我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对未纳入低保范围,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未纳入低保范围、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和80岁以上老人,在实施相关救助基础上,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解决“补多少”的问题。为支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在原有支持政策措施基础上,继续拿出真金白银进行补贴扶持。比如,自治区财政统筹财力10亿元,加大对各地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对非居民用户应缴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天然气费(不含燃气发电企业用气)给予10%的6个月财政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约2.05亿元用于企业稳岗返还、参保职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约3.85亿元用于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农牧民转移就业;调剂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用于老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厕所及供水改造;再安排临时救助资金1亿元,支持急难发生地对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所有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三是进一步细化措施举措,重点解决“怎么补”的问题。通过减税、降费、直接补贴等方式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群体等进行纾困帮扶。比如,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免除3个月的房租,即在已减免房租2.56亿元基础上,再减免租金1.22亿元;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各级财政在2022年底前按照3个月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剩余50%通过税收贡献奖等方式给予消化;对承租个人非住宅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由各级财政每月给予10%的租金补贴;家电家具下乡补贴按照家电家具销售价格的15%给予农牧民等群体补贴。(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