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8月13日拉萨电(记者达穷 华旦尼玛)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8月13日16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在全力抗击疫情形势下,困难群体面临的问题相比更多实际情况,西藏民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区困难群众生活防疫物资供应充足,保障有力。
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牛玉枝介绍: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措施,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情况清,底数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实行困难群众救助日调度制度,及时跟进、动态掌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和救助保障情况,对基本生活困难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救助。目前,全区80家养老服务机构和11家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实行封闭管理,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二是响应快,措施细。疫情发生后,及时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增发6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畅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同时,简化低保、特困申请确认程序,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实现当日申请、当日审核确认,疫情过后补办手续。将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针对疫情期间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外来务工人员、临时遇困人员,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对其进行直接救助。
三是供应足,有保障。发挥上下联动机制作用,确保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供应。依据不同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在实行差异化救助的同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物资和防疫用品等实物。目前,全区困难群众生活防疫物资供应充足,保障有力。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和关爱服务,引导专业社会组织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困难群众有效克服疫情影响。(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