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6月1日拉萨电(记者 达穷 华旦尼玛)6月1日上午,拉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巴琼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多次对西藏生态环境建设作出指示批示,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制定《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是落实区、市党委关于拉萨南北山绿化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将为南北山绿化和管护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条例》作为地方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其立法遵循的原则是只针对南北山绿化,不扩大范围,只管点,不管面。罚则设置少,针对精准,可操作性强。
《条例》共二十二条,明确立法目的,明确适用范围,明确南北山绿化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职责及资金来源,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确承包方的义务,明确了承包方的权利,对南北山绿化养护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了具体禁止行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置了处罚。
拉萨南北山绿化总体规划(2021—2030)的实施范围为:沿拉萨河为主线,两侧山体第一重山脊之间可视范围为重点,东起我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扎西岗乡,西至曲水县茶巴拉乡、山南浪卡子县卡热乡、贡嘎县江塘乡,西北至堆龙德庆区德庆乡。涉及我市城关区、柳梧新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曲水县、墨竹工卡县、林周县7个县(区),以及山南市浪卡子县、贡嘎县,共9个县(区)35个乡镇。
工程规模:十年规划期内,拟完成国土绿化面积206.72万亩,包括人工造林120.58万亩,封山育林(含飞播造林)83.88万亩,森林提质增效2.26万亩。
近期目标(2021-2025):以“五年增绿山川”为工作重点,着力完成海拔4100米以下城市面山、重点道路、拉萨河干流可视区域国土绿化工程;远期目标(2026-2030年):以“十年绿满拉萨”为目标,完成其他区域国土绿化工程,加强往期绿化工程管护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