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动

中国日报网9月29日拉萨电(记者 达穷 华旦尼玛)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加快生态空间优化布局,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稳定。全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明显提高,生态多样性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

西藏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9-2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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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9月29日拉萨电(记者 达穷 华旦尼玛)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加快生态空间优化布局,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稳定。全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明显提高,生态多样性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强化。

截至2020年,西藏全区共建立自然保护地81处,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5.94%。西藏自治区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中,自然保护区47处,国家级森林公园9处,国家级湿地公园22处,地质公园3处。2006年率先在全国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2015年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商业保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惠民资金9.6亿元。

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稳定

“十三五”期间,西藏全区投入生态保护建设资金202.30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2.09倍,重点开展造林绿化、退化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防沙治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程项目。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截至目前累计投入127.2亿元。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消除“无树村”“无树户”。配合推动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日喀则、山南市和阿里地区积极护绿植绿,建成南木林段和雅江山南段、隆子河谷、狮泉河镇等一批绿色生态长廊。开展荒漠生态保护,2016-2020年累计完成封禁管护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沙化土地28376公顷。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将草畜平衡奖励由1.5元/亩提高到2元/亩,限高标准由5500元/年·人提高到6000元/年·人。

根据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西藏全区林地面积1798.19万公顷,森林面积为1490.99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8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2.14%。与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相比,全区森林面积净增19万公顷,森林蓄积净增204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了0.16个百分点,森林面积和蓄积再次实现“双增”。

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全区天然草原面积13.34亿亩,可利用草原面积11.29亿亩,截至2020年底,全区草原植被综合盖度为47.14%。全区草原得到全面有效保护,草原质量不断改善。根据全国湿地资源第二次调查结果,全区现有各类湿地总面积为652.90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3%,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2.18%,居全国第2位,共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4类17型,是我国湿地类型齐全,数量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与全国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相比,全区湿地资源增加52.42万公顷,增加8%,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生物物种数量不断增加,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西藏独特的环境地域单元孕育了独特的生物群落,集中分布了许多特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西藏已记录的野生植物9600多种,西藏特有植物1075种,各类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383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植物38种,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0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14种。野生脊椎动物1072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219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6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52种。

随着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逐渐显现,截至2020年底,西藏在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期间,已正式发表新物种5个、中国新纪录物种5个、西藏自治区新纪录物种23个。绝大多数保护物种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明显,藏羚羊种群数由上世纪最低谷时的7万只,至今已超过30万只左右;野牦牛种群数量由上世纪几千头,至今已达到2万余头;黑颈鹤数量从上世纪不足2000只,至今已过万余只;滇金丝猴由上世纪末西藏新纪录时不足600只的群体,现已达到800余只;曾被国际社会认为已经灭绝的西藏马鹿,由发现时的200余头,至今过800余头,并且种群不断扩大。雪豹、盘羊、岩羊等野生动物恢复性增长明显,野生植物生境、野生动物栖息地基本保持原生自然状态。(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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