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8月12日拉萨电(记者 达穷 华旦尼玛)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12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 西藏自治区城乡建设今非昔比,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成为美丽西藏、幸福西藏、和谐西藏的靓丽名片。
据悉,截至2020年底,西藏全区地级市增加到6个,城镇数量达到146个,建成区面积达到3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130.3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5.73%。全区共建有94座供水厂,配套供水管网长度3204.79公里,县城及以上城镇日供水量达到135.79万立方米,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68%。城市市政道路总里程达到3000余公里,建成36.54公里地下综合管廊,208个绿地公园。4个地(市)所在地、13个县城、68个乡镇建成了供暖工程,供暖面积达3192万平方米。
据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姜月霞介绍,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得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姜月霞指出,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逐步形成了高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合理化、覆盖城乡居民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十一五”以来,截至2020年底,共落实中央补助资金285亿元,新建周转房8.53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5.3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1.45万套,总建筑面积达2876万平方米。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达到264家,2020年全区房地产施工面积为945.33 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57亿元,占全区GDP的3%。全区城镇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达到32.37㎡,农牧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达到41.15㎡。投资5.82亿元,改造老旧小区59个、共10569户、133.55万平方米。
在保障贫困人口不住危房,保障住房安全方面,2016年至2019年,积极争取落实中央、西藏自治区补助资金10.35亿元,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4.36万户,全面消除我区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既有住房安全隐患。2020年至2021年度,共计下达中央补助资金6.3亿元,实施农村动态新增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