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6月1日拉萨电(记者达穷 华旦尼玛)6月1日上午,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自今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西藏无线电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红在发布会上表示,《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国防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无线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修订实施对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工作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西藏无线电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迈入新的阶段。
据悉,《条例》修订是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修订的现实需要,加快推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有力维护边疆稳定和保障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
“西藏是我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处于国防前哨和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近年来,无线电管理工作在维护稳定、国防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巩固边防和维护稳定对我区无线电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杨红说。
据介绍,《条例》由原来的9章58条整合为7章59条,内容包括总则、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法律责任、附则等。(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