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3月15日拉萨电 (记者达穷)3月15日上午,记者在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西藏实现了“12315一号接诉、全国12315平台一单办理”,全区12315系统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2827件,同比增加57.7%。涉及争议金额3484.1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8.64万元,举报办结率达到95%以上,咨询办结率做到100%。
据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谭群芳介绍,2020年,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服务西藏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维权效能进一步提升,维权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展。围绕提升维权效能,实现了“西藏12315一号接诉、全国12315平台一单办理”,热线受理的内容更加宽泛,12315消费维权服务品牌的影响力更加明显。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接必果,快办快结,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二是消费环境和经济秩序进一步改善。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以百姓关注、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行业和品种为重点,完成了食品及相关产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日用及纺织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制品、民族特色产品等领域9大类110种产品2934批次商品质量抽检,做到了监测一种商品,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类行业。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92件,案值370.4万元,罚没款722.1万元,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改善。
三是维权体系和自律机制进一步健全。积极拓展“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渠道,完善消费纠纷在线处理功能,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广泛发展在线纠纷调解企业(ODR企业),加快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计发展在线纠纷调解企业15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建立首问负责、先行赔付自律制度,自觉履行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义务。
四是消费引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融合。利用电视台、报刊、公众号、大型商超视频媒介等多种载体,通过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消费维权短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样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营造了消费维权良好氛围。(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