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拉萨1月6日电(记者 达穷 华旦尼玛)1月5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6日在拉萨开幕,10日闭幕,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7日上午开幕,11日下午闭幕。
新闻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林青治,西藏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吴永祥分别通报了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西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日程安排和筹备工作情况。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要有10项议程:第一项,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第二项,审查和批准西藏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三项,审查和批准西藏自治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20年财政预算;第四项,听取和审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第五项,听取和审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六项,听取和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七项,审议《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第八项,补选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九项,补选西藏自治区检查委员会主任;第十项,通过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西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听取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十一届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