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始终围绕“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在解决妇女发展资金难题、扩宽就业渠道、加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障等方面集中力量、强化措施,使得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环境、安全状况不断改善,妇女儿童教育、健康、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基层妇联积极作为
发展3495名妇女信访代理员
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妇联不断创新维权服务在源头、在基层、在妇女身边的工作机制,完善集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维权服务模式,服务妇女的工作更加扎实。
在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方面,自治区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110便民警务站建立860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31个基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联合司法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3家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组建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基层妇联发展了3495名妇女信访代理员。同时,充分发挥妇联信访窗口、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
此外,自治区妇联以“建设法治西藏·巾帼在行动”法治宣传活动为抓手,通过“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活动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制《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西藏自治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制作禁毒、反家暴宣传片等,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解决资金难题
落实妇女创业担保贷款
为激励我区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伟大实践,推动妇女兴家业、干事业、创实业,“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妇联组织开展“巾帼脱贫行动”,创新推出立志脱贫、创业脱贫、能力脱贫、健康脱贫、关爱脱贫等举措,落实妇女创业担保贷款5400余万元,帮助825户约1000名妇女发展创业、养殖业、手工编织业;同时,争取资金2138.16万元,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60余期,帮助2.7万多名贫困妇女创业就业,数百名妇女投身电商创业;创建156个国家及自治区级“妇”字号巾帼脱贫基地,510多个巾帼合作社、妇女创业创新基地、“巾帼农家乐”“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示范点”等,带动1万多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实现就业增收1000多万元。
此外,自治区妇联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介“妇”字号企业参加藏博会、义乌小商品展示展洽会、第七届泛珠三角妇女发展合作促进会,销售特色农产品和民族手工艺品,仅2018年藏博会,5家优秀妇女企业及合作社销售额达106万多元,洽谈订单165个,订单额达254.7万元。
关爱妇女儿童
落实“两癌”救助资金1280万元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妇联推动贫困妇女“两癌”筛查纳入政府民生项目,积极申请落实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1280万元,为280名患病贫困妇女每人资助1万元。
此外,自治区妇联还推动实施“母亲水窖”“母亲邮包”“春蕾计划”等公益项目,为有需要的妇女儿童提供贴心的关爱服务。其中,自治区妇联争取全国妇联、区水利厅专项资金3836万元,先后在全区159个乡镇、村居实施母亲水窖项目,解决1万多户、6万多人、107万多头(只、匹)牲畜的饮水困难;争取全国妇联及援藏省市捐赠价值353.6万元的“母亲邮包”,2.6万名贫困母亲受益,自治区妇联荣获全国“母亲邮包”项目优秀实施奖;“母亲健康快车”至今已争取77辆,帮助解决基层边远贫困地区医疗、交通问题,为农牧民尤其是妇女儿童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下一步,自治区妇联将继续做好源头维权,加大法治宣传,强化社会服务,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研究编制好“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妇女儿童和家庭共建共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五大工程”和“四大巾帼行动”,最大限度凝聚起妇女的智慧和力量,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新功。
(娄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