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底,拉萨市实现10923户44435名贫困群众脱贫,231个贫困村(居)退出,8个贫困县(区)摘帽,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64元……拉萨用一次次精准实践,率先在西藏自治区实现整体脱贫。
10月13日上午,“脱贫攻坚看拉萨”——第三届全国网络媒体拉萨行活动正式启动。
拉萨市扶贫办党组书记、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普布顿珠介绍,2015年底,全市共有贫困县(区)8个、贫困村(居)23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1237户44162人,贫困发生率为14.2%。经过7轮动态调整,实际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0923户44435人。2018年,拉萨市贫困村(居)全部退出、贫困县(区)全部摘帽,率先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实现整体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2019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动态清零,历史性动态消除了绝对贫困。 普布顿珠表示,在实现整体脱贫后,拉萨市强脱贫巩固机制创新、实践创新,并逐步与乡村振兴相融合,探索了一系列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首先,拉萨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落实四个不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进一步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提供指导依据;印发《拉萨市巩固提升成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强化政策保障,做到组织领导、人员力量、推进力度、工作质量只增不减。 其次,拉萨还开展防返贫监测,加强对脱贫人口、贫困边缘人口持续跟踪监测,并强化帮扶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出现新的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人口返贫。此外,市委、市政府专门设立5000万奖励资金,对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开展的好的县(区)进行奖补。设立1000万元勤劳致富奖励资金,大力表彰脱贫致富先进典型、致富带头人、优秀合作社代表,帮助贫困群众提升信心斗志。 普布顿珠表示,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拉萨将建立健全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做好接续减贫,并在脱贫攻坚现有产业、生态、文化、人才和组织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提质增效,推动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政策保障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全面衔接、延伸和强化,以乡村振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以脱贫成果巩固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