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了解到,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公布命名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批复》,同意将自治区文化厅上报的172名传承人认定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至此,西藏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增至522人。与此同时,近日,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顺利将“藏族儿歌”等30个项目作为西藏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推荐项目进行了申报。
据悉,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西藏全面开展了第四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各地(市)及区直相关项目保护单位共推荐申报190人。按照法定评审程序,自治区文化厅组织了45名专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回避原则,对推荐的传承人的申报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逐一认真研阅,特别是对技艺特点、成就、传承谱系、实践经验以及从艺时间等进行了认真评审和审议,确定了推荐名单,进行了为期15天的媒体公示。
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厅将充分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大传承人梯队建设,强化传承人群能力提升工作,全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