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拉萨海关获悉,海关总署2019年第127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8月24日起在部分海关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拉萨海关预计2020年1月1日在保留原有申报模式的基础上,正式实施“两步申报”。此前,将在试点海关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细化完善改革主要内容和主要作业流程,出台配套制度与保障机制,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申报制度,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通关服务。
据悉,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企业完成第一步概要申报后经海关同意即可提离货物;随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步完整申报。对企业而言,将获得减少单证准备时间、不必一次性全口径准备单证和加快货物口岸流转时间、货物可快速提离等预期红利;对海关而言,也没有必要把所有的风险集中在提货放行之前全部识别、全部处置,有助于缓解口岸通关压力、优化资源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