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推出12项本地游优惠奖补措施 激发区内游市场活力

西藏推出12项本地游优惠奖补措施 激发区内游市场活力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5-18 22:2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网5月18日拉萨电(记者达穷 华旦尼玛)18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支持旅游业发展,帮助旅游企业纾困解难,近期,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推出《关于启动本地游活动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激发区内旅游市场活力,发挥旅游业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旅发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黄永清介绍,此次本地游活动的主要对象为在藏14天以上的西藏户籍人员、援藏干部、长期在藏人员及其他进藏14天以上人员,区内组织本地游旅游团队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含寺庙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运输企业和执飞区内航线的航空公司。此次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介绍,《若干措施》中的政策措施及奖励(补助)主要有以下12条:

(一)发放旅游消费券。面向在藏14天以上的西藏户籍人员、援藏干部、长期在藏人员及其他进藏14天以上人员,发挥藏易通平台作用,分批发放3000万元旅游消费券,用于全区A级旅游景区门票、景区内游览车、地面交通、星级酒店(含民宿、家庭旅馆)住宿抵扣。

(二)旅游景区。全区A级景区门票对长期从事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以及特殊群体(现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游览。其他人员,由所在地(市)指导景区结合实际出台减免门票政策。针对区内游客出台减免景区门票措施的A级及以上景区,一次性给予A级2万元、AA级4万元、AAA级6万元、AAAA级8万元、AAAAA级10万元补贴。

(三)旅行社。对组织区内旅游的旅行社实施奖励,活动期间,对组织达到200人的旅行社,给予2万元奖励;对组织达到300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10元奖励;对组织达到400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20元奖励;对组织达到500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50元奖励;对组织达到600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60元奖励;对组织达到700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70元奖励;800人以上每家给予15万元奖励。对800人以上全区排名前10旅行社,除每家15万元奖励外,每家再增加20万元奖励。沿G219线组织抵边、红色游的旅行社,给予每人单加100元的奖励。

(四)星级饭店。活动期间,星级饭店应当执行淡季价格且接待人数达到1000人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五)旅游运输企业。对具有旅游合法资质并与旅行社签订团队优惠合同的运输企业(含民营)进行补助,大型车辆补助2元/公里,中型车辆补助1.5元/公里,小型车辆补助1元/公里。

(六)航空。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持续推进航空旅客运营票价改革优惠政策执行。

(七)鼓励旅行社推出在地场景化的亲近乡野(乡村)、研学、非遗、体育、康养、软探险、森林浴等轻度假、微旅游、技能型创新体验业态,每个特色产品吸引100人以上参加的,给予5万元奖励。

(八)信贷扶持。鼓励和引导在藏银行金融业机构加大对积极参与本地游活动的旅行社、住宿、运输企业的信贷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优先给予担保。

(九)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本地游活动。

1.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的团建活动交由旅行社承接,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2.合理保障干部职工节假日出游需求,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利用周末及各类假期跨地(市)、跨县(区)自费旅游。

(十)加强宣传推广。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大“回归自然 走近乡村”旅游线路及产品开发推广力度,积极推出抵边旅游精品线路及低海拔绿色康养休闲产品。鼓励各地(市)旅游部门跨地(市)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对跨地(市)开展的旅游宣传推介会,从自治区旅游宣传资金中给予补助。

(十一)边境通行证办理。进一步优化边境通行证办理流程,推行马上办、异地办、落地办、就近办等便民政策,做到限时办结。前往口岸地区的游客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地(市)要结合实际,出台促进本地游有关政策措施,促进本地区旅游业发展。

(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

【责任编辑:许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