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  近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

来源: 西藏日报
2020-02-18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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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

近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极其特殊、极为重要。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我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各地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总体要求,一手抓脱贫、一手抓巩固,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要补齐短板,建立健全脱贫动态监测和返贫预警机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各地市、各部门要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要全面掌握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需求,解决好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要加强市场用工需求对接,提高农牧民群众就业组织化程度,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便就业。要强化市场需求与企业和合作组织供给信息对接、强化深度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畜禽养殖、蔬菜种植等企业和专合组织,针对疫情防控对生活必须品的需求,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要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种养加”产品开通“绿色通道”,减轻企业产品积压成本。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及时发放,保持利率、期限不变,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支持和组织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复工,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要强化项目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办理。要全面分析研判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快推动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复工复产,提高农牧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转移就业率,努力将疫情对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通知》强调,各地市、各部门要对易地扶贫搬迁未完工程和项目实行挂牌督战,确保剩余人口于2020年5月底全部搬迁入住。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项目建设,吸纳引导当地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搬迁项目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使搬迁群众就近就便就业增收。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贫困户树立健康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科学防控。要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脱贫攻坚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总结经验。要结合疫情防控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关心关爱贫困群众和扶贫干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努力为基层减负。



编审:孙开远 央金

编辑:嘎娃白玛 娄群

(张一鸣)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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