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西藏自治区疫情发展形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

2020-02-01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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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西藏自治区疫情发展形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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