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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7-20 16: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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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中国日报7月18日西藏电(记者达穷、华旦尼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发表《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19日,西藏自治区新闻办公室举行白皮书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国家制定或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发布。与此同时,西藏、青海、四川等省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就安排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有25个、409亿元。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区工作的“三件大事”“三条底线”,作为关系国家全局和西藏长远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介绍,西藏深入实施国务院批准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以来,目前累计落实资金95.7亿元,完成规划投资的62%。着力实施了退牧还草、湿地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3大类10项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税燕萍说,强化环保考核引导,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正确处理保护生态和富民利民的关系,累计落实各类生态补偿资金296.3亿元。开发生态保护岗位70万个,年人均补助3500元,让更多群众吃上“生态饭”。

另外,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介绍,自2004年国家确立生态补偿制度以来,先后将西藏425.83万公顷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585.44万公顷地方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使西藏享受中央财政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到1011.27万公顷,13年累计投入达93.5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

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工作方面,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全区深入贯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精神,强化生态底线红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涉险滩、破难题,为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工程, 年均造林任务约1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60万亩,“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宗嘎说。

大力开展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全区海拔4300米以下无树村1079个,无树户104716户,截至2018年6月,各地按照责任书要求,全部完成“十三五”期间消除海拔4300米以下“无树村、无树户”目标任务,宗嘎说。

(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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