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7月3日讯(记者 次仁央宗)今天下午,西藏自治区残联召开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座谈会。部分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代表就如何将条例在我区贯彻落实好进行了座谈。
《条例》已于7月1日起实施。座谈会上,围绕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为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减少残疾发生,控制残疾发展,改善残疾人的民生,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孕产妇筛查、6岁以下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和转介及贫困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等工作,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代表进行踊跃发言。
座谈会上,自治区肢体协会主席洛桑巴典发言,表示:“我认为本条例对于我们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维护残疾人的康复权益,真正依法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意义非常重大。”
与会代表认为,《条例》必将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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