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243条(个)河湖实行专人管护

作者:王媛媛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2017-06-12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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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王媛媛)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河湖水域管理保护的体制机制创新。2016年5月,拉萨市率先在我区推行河长制工作。昨日,记者从拉萨市水利局了解到,拉萨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段、纳木措等3条(个)河流(湖泊)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澎波河、墨竹玛曲等4条河流列入拉萨市市级河长制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县(区)、乡镇已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管理机制 河长设置延伸至村(居)

拉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拉萨市主要河流为拉萨河,其支流水系众多,流域面积大于50㎞2的河流有177条,湖泊众多。“拉萨市列入自治区级河长制管理的有拉萨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段和纳木措3条(个)河湖,市级河长制管理的有澎波河、墨竹玛曲、当曲河和拉曲河4条河流。”该负责人说道,拉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目前涉及河湖243条(个),包括7个湖泊、22座水库和214条河流。

这些河湖既是拉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也是饮用水供给的重要保障,更是西藏生态社会安全屏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何建立管理机制呢?对此,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上述这些河湖河长设置为四级。“市级河长由拉萨市市长担任,县(区)级河长由各副市长及县(区)长担任,乡(镇)级河长由各乡(镇)乡(镇)长担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主城区段河长设置延伸至村(居)一级,由村(居)支部第一书记担任河长。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县(区)辖区内河岸边显著位置的河长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到位。该负责人介绍,河长公示牌用藏汉双语标明了河流名称、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辖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围绕着‘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目标,那一段、那一条河流出现问题,都有人管、有人治、有人护。”该负责人说道。

除了明确管辖范围和管理职责外,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河长制长效发挥其作用,拉萨市制定了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年底按照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科学管理 为河湖量身编制保护方案

有了管理体系和考核标准,如何推行河长制呢?对此,拉萨市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作出了举措。该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至少拿出1000万元用于推行河长制工作,各县(区)财政每年至少拿出不少于200万元用于推行河长制工作,各乡(镇)财政每年用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经费不低于20万元,并确保在“十三五”期间每年递增20%以上资金量。在人员方面,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按照中心城区段每公里1人、中心城镇每2公里1人进行配备。解决了资金和人员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等六个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实施河长制各项工作。

同时考虑到河湖不同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问题等差异,该负责人介绍,已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等3家专业机构针对拉萨河和纳木措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对策建议,实现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工作保护方案。“目前方案正在紧张起草中,预计本月可以完成初稿。”

除了开展河湖健康评估,按照河湖实际情况提出保护对策外,该负责人介绍,河湖管理是一项覆盖面广、持续时间长的工作。为加强执法监管,在设置河长的同时,还设置了警长。“像县(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即为辖区河段公安总负责人,通过河长加警长的体制,有利于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该负责人说道,为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在派遣人力的基础上,未来会考虑启用高科技、新型化如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测等系统,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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