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寄件人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2017-05-11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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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寄件人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寄递信息、寄递物品安全,维护寄件人和寄递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寄递行为,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

据介绍,该管理办法对于用户寄递时注意事项和隐私泄露问题,以及寄递企业的运营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随之而来出现的便是寄递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拉萨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日常对寄递企业的检查中,虽然没有发现较为突出的问题,但一些容易忽略的问题时有出现,比如灭火器、内部监控、实名验收等环节不规范等。此次出台的《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条款详实,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民意基础和良好的可操作性,是一套可以长期实行的法律措施,将对以上问题进行全面的改变和规范。

《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寄件人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交寄物品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提起寄快递,许多市民将其定义为“一填一寄,轻松搞定”。其实并非如此。《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寄递企业,在收寄物品之时应当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于寄件人交寄的物品,应当当面验视内件(不得检查信件内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当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寄件人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存疑物品或者拒绝验视的,寄递企业不予收寄。

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在寄件之前要认真查看禁寄物品名录。寄递企业在进行收寄物品时,如有贵重物品还应提醒寄件人进行保价。假如你寄了一部iphone 7手机,在寄递过程中不慎丢失或损坏,没有保价的话,所能得到的赔偿金额远远达不到一部iphone 7的价格。

记者发现,在日常寄递物品时,部分快递员无法强行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是寄件人要求直接在快递单上填写身份证号即可。但是该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为保护寄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寄递过程的安全,在寄递物品时,寄件人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实名制登记要求进行登记或者使用国家邮政管理局实名监管APP“安易递”进行收寄。

寄递企业要严格保护用户信息

近几年,个人隐私泄露事件屡见不鲜。而寄件人在寄递物品时,则要将自己的许多详细信息告知快递员,不少寄件人担心自己的隐私是否会泄露。对于这个问题,《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寄件人、收件人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和售卖寄件人、收件人个人信息。寄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的,由拉萨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寄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除了严厉的处罚之外,拉萨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拉萨市公安局等多家相关职能单位对于快递详情单、寄件信息登记本等文件方面制定了严格的保存和销毁制度。(张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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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寄递企业被罚3000元

《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寄递企业应在取得邮政管理部门许可和工商营业执照时,或者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和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应建立健全相关寄递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不少于12小时)寄递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前不久,拉萨市邮政管理局检查时发现,某寄递企业从业人员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此,拉萨市邮政管理局对涉事人员责令改正,并按照规定对该寄递企业处以3000元罚款。

此外,对于许多市民担心的“暴力分拣”问题,《拉萨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寄递企业应当采用技术手段,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实行安全监控,防止寄递物品在寄递过程中短少、丢失、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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