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有重要地质遗迹点240处

作者:张梦荣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2017-04-21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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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是第48个“世界地球日”,地球是我们每个人的家园,爱护地球是我们与生俱有的职责。

“虽然我一直都知道地质泛指的是地球的性质和特征,也对地质遗迹充满好奇心,但是术业有专攻,说实话,对于地质遗迹还是有点摸不着头脑。”市民李先生笑着对记者说。

走访了一圈之后,记者发现,市民大多对地质遗迹知之甚少。为了使大家更多地了解地质遗迹,记者专程来到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自治区地勘局”),采访了专业人士。

千姿百态的地质遗迹是怎么来的?

自治区地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西藏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形成了千姿百态的地貌景观、地层剖面、地质构造、古人类遗址、古生物化石、矿物、岩石、水体和地质灾害遗迹等,其中具有稀有性和观赏价值的,便成为人类所关注的地质遗迹。”他表示,地质遗迹研究是探索地球演化进程和方向的主要内容,其价值不可限量。在地质公园工作推进过程中,也需要开展地质遗迹科学意义的评估。

自治区地勘局、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自2013年开展我区重要地质遗迹调查以来,以收集资料为主要方式,初步查明了区内地质遗迹类型、分布等基本特征与保护现状。根据收集的资料,对我区重要地质遗迹进行了初步筛选,按照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技术的筛选表要求,筛选出重要地质遗迹点共240处。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每年度方案设计开展工作,已完成重要地质遗迹调查点82处,建立了82个重要地质遗迹调查表,建立重要地质遗迹采集表234个。

世界级重要地质遗迹点15处

那么目前我区的地质遗迹都是怎么划分的呢?据了解,按照《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暂行)》方案,并结合我区的遗迹成因、管理和保护、价值和观赏性等因素划分为三大类,基础地质类20处、地貌景观类211处和地质灾害类3处。在收集与分析资料以及野外调查的基础上,对82处重要地质遗迹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科学性、稀有性、完整性、观赏性、保存程度、通达性、可保护性等,部分遗迹进行了对比评价,其中评价等级达到世界级的15处、国家级22处。

“目前建立了我区重要地质遗迹名录225处,其中按地质遗迹大类划分,基础地质遗迹大类62处,地貌景观大类地质遗迹为161处,地质灾害类2处。名录内容包括了遗迹数据库编号、类型、等级、位置、特征、图片等信息。以全区环境地质条件、地质遗迹资源类型与分布特征为基础,结合各地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水平,并考虑相对完整性,将全区划分为:羌塘—三江地层地质遗迹区,冈底斯带地貌与地灾遗迹区,喜马拉雅地貌遗迹区。”该负责人介绍,利用地质遗迹的分布特点、等级、保存现状和利用前景、可保护性等综合因素,把地质遗迹保护区划分了特级、重点和一般保护区三级,并提出了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建议。

地质遗迹不可再生 破坏了就永远不可恢复

以“地质遗迹数据采集系统软件”为平台,以本次工作项目在野外地质遗迹调查和资料综合整理研究基础上填制的地质遗迹调查表、地质遗迹信息采集表为数据采集源,建立了“西藏地质遗迹信息管理数据库”,建库目的在于为全国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工作服务,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使管理地质遗迹的职能,及为其他有关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查询、更改、补充、完善等信息化服务。

最后,该负责人提醒大家:“地质遗迹是不可再生的,破坏了就永远不可恢复。我们应该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环境、保护地质地貌景观。珍惜地球给予我们的丰富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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